凉山彝族自治州拆迁动态解析,政策导向与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度融合

凉山 更新于:2025-05-21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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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彝族自治州拆迁动态与政策解读

    在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拆迁是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而言,其拆迁规划和政策实施关乎地区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

    就目前公开信息来看,西昌市部分区域有明确拆迁计划。在2024年10月22日发布的《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佑君镇、阿七镇、樟木箐镇、巴汝镇、开元乡、马鞍山乡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中表明,预征收9.1125亩集体土地 ,涉及佑君镇磨盘村3组,铁匠村3组,大坪村3组;阿七镇水塘村1组,马桑村2组,白塔村2组等多个村组。此次预征收土地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虽然当前公开资料主要聚焦于西昌市这些乡镇村组,但不排除凉山州其他地区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项目存在拆迁可能,只是暂未完全公开披露。

    凉山州的拆迁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方面,为保障“四横七纵”主骨架高速公路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凉山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6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凉府发〔2014〕22号)等规定,制定《凉山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县(市)政府是辖区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保障建设用地和维护施工环境 。征地拆迁范围包括项目设计的永久性用地、公路主线及配套设施用地、因设计变更等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施工临时用地等。在征地拆迁程序上,项目设计踏勘选定线路后,县(市)政府需及时发布公路建设用地管控通告,停止道路红线内建筑物等审批。用地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临时用地也需依法审批。征地补偿面积按规定测量计算,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等权益。州、县(市)林业部门对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依法依规审批监管 。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以《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规〔2023〕2号)等文件为依据。如本次西昌市部分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拆迁住房安置方式包括实物安置、货币化安置2种方式。符合住房安置条件的,村民统建住房安置标准为50m²/人 ,安置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对农村拆迁区实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应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纳入城镇人口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按照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

    拆迁补偿标准涵盖多个方面。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搬家补助费标准为住宅搬迁补助费每户350元,需要周转过渡的,计算2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经营性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和区位,按建筑面积每月30 - 50元/平方米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有合同约定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和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 。

    若居民对拆迁政策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如登录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网,查询相关政策文件和公告;也可前往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拆迁工作办公室咨询;还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咨询并反映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若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拆迁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拆迁方协商沟通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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